号: 003143517/202402-0000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4-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推深做实“三级公司”  激发强村富民动能调研的解读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7:06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一、调研报告的主题

该调研报告的主题是推深做实“三级公司”激发强村富民动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围绕主题,报告指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三级公司”现状如何,是否已经开展常态化运营;二是“三级公司”如何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是整个调研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做好全区乡村运营文章的重点所在。

二、调研报告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调研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是“三级公司”的基本情况,二是主要做法和成效,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相关对策建议。

第一部分,“三级公司”的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区级“两山银行”成立公司1家,镇级成立振兴公司4家,村级成立强村公司34家,振兴公司、强村公司实现全覆盖。2022年村级强村公司实现经营性收入290.3万元。2023年1-11月,区级公司经营性收入2.16万元,村级强村公司经营性收入199.92万元。

第二部分,“三级公司”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开展动员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乡村运营工作列入屯溪区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之一,每季度召开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乡村运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队到各镇进行调研,专题召开全区乡村运营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乡村运营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二是明确目标,强化工作调度。出台了《屯溪区乡村运营机制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探索建立产权有偿退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项目承建实施机制等工作机制。三是规范运营,建立工程承揽机制。出台《屯溪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流程》,对总投资60万元以下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可不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四是股份化共建,开启村企合作模式。建立区级公司以资金投入进行控股,镇级振兴公司、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闲置资产、资源入股,探索推进整村运营,培育壮大休闲农业、精品民宿、研学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五是专业化运营,推动乡村运营升级。以运营前置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采取“投资+兜底+分红”组合+的方式,加快村集体资源盘活,分类探索农用地、农产品和农房、宅基地共享经济新模式,推动了乡村资源价值转化,实现从“建设村庄”到“经营村庄”的理念创新。六是金融支撑,解决融资问题。建立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党建引领信用村产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按信用等级给予强村公司贷款贴息。

第三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区级公司层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区级公司对乡村投资前期投入资金压力大,回报率低,特别是当前投资的农文旅产业项目,收储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需要大量资金,但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很难形成固定资产,基本是负债运营,直接影响到区国投集团整体收益。另一方面区、镇、村三级公司联动不足。因区、镇两级公司本身缺少运营能力,带动村级强村公司发展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在乡村农文旅项目运营方面,缺乏经营管理、产品开发、旅游服务、创意策划、现代营销及科研创新等人员,同时因区、镇、村对项目整体运营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依据自身的情况确定发展侧重点,无法形成三级联动合力,不能有效支撑乡村运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镇级振兴公司层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1.镇级振兴公司自身定位不清楚。各镇对振兴公司在乡村运营中发挥怎样的作用,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位,导致各镇振兴公司没有实际运营。2.镇级振兴公司缺少投融资手段。开展乡村运营,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镇级振兴公司由于缺少投融资渠道,无法给予投资投入。3.镇级振兴公司统筹镇域公司发展力度不大。我区地处中心城区,城郊附近的村集体山场、土地及农房大部分被征收,村集体获得大量的土地款,而远离城郊村仍有未开发的山场、土地及闲置的农房,特别是当前乡村运营起步阶段,镇级公司在实践中措施不多,缺乏有效的统筹手段推动强村公司实现强强联合。三是强村公司层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1.强村公司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区各村(居)实现强村公司全覆盖,但实际运营的村只有12家,占比35%。2.强村公司未充分挖掘集体资源优势,运营模式单一。目前运营的12家实际运营村中就有尤溪等8个村经营业务集中在承揽工程和劳务外包,运营模式单一,而未依托村集体自有的资产资源禀赋优势,充分挖掘发展自身优势产业,缺乏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路径。3.强村公司与村级经济组织关系未理顺。强村公司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在资产资源利用、发展村级产业、统筹协调开展乡村运营等方面仍未厘清。4.强村公司内部管理和奖惩机制不健全。由于还处在改革探索阶段,强村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管理,需要强村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财务开支、财务管理、薪酬奖惩等规章制度。

第四部分,相关对策建议,推深做实“三级公司”激发强村富民动能,调研报告中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运营主体经营边界,充分挖掘资源资产优势。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重点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中介服务、资产入股等方式开展运营;二是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点探索挖掘集体土地等资源,通过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方式开展运营;三是强村公司重点探索通过收储整合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或承接工程等项目,全面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营。

(二)进一步抓住和美乡村建设机遇,全面推进“三级”公司实体化经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和美乡村建设时如何将“美丽村庄”化身“美丽经济”一并进行规划、建设和落实。二是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镇级要加强镇域村落景区资源调查工作,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村落景区运营招商项目库,为有意向的运营商快速了解村庄家底和特色提供便利,同时也要加强对运营商的选择,在市场运作动力、集聚资源能力、策化和文创能力、乡村经营人才储备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实现招引过程的双向选择。三是创新机制推动。更好发挥国企发挥投融资功能,落实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让社会化运营团队在和美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协同做好村庄规划、设计和经营,以“国有资本投建+社会资本运营+利益联结”的全新机制来经营乡村,更好地释放乡村的资源资产价值,共同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营。

(三)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联动,推动运营主体协调发展。一是区级公司加强对镇、村两级公司的指导和帮扶,带头加强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以招聘职业经理人或下派干部挂职等方式,统筹推进镇、村两级公司发展,全面提升“三级”公司管理人员运营水平,实现联动发展。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退出一批”的原则,重点在南溪南村、凤霞村、傍霞村、三充村、朱村5个村开展整村产业打造和运营试点,对目前暂不具备运营条件的公司,可在若干村试点整合和退出机制。三是强化镇级公司对村级公司的管理和协调,由镇级公司聚合镇域内资金、人才和各强村公司优势资产资源,通过谋求资源共享、推动资源资产化,统筹解决镇域内强村公司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促进各强村公司实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利益共享的运营格局,全力推动乡村产业蝶变,走出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区、镇、村“三级”公司联动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屯溪路径”。

(四)进一步做好村村之间资源整合,试点开展跨村联动抱团发展。一是开展跨村运营公司试点工作。由镇政府推动镇域内不同资源禀赋的村,结合“六业千亿”行动,聚焦“茶、花、草、鱼”等产业,通过多村合作、整镇抱团等方式,组建跨村运营公司,在资源资金产业等方面实现互补,因地制宜探索“一镇一产业一模式一品牌”发展模式。二是发展片区组团模式。借助行政推动与市场有机互动相结合,打破村与村之间的地域界线,进行跨村联动,以多个村股份合作社集体出资模式筹建强村公司,让散落的资源连片成线,可以更好形成资源协同与优势互补。三是发展“飞地”抱团模式。为带动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获得发展机遇,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发展,可以引导村级集体资金较多但资源资产较少的村,采取共同组建公司、异地共建项目、联合发展经济的方式,增强“造血功能”。

(五)进一步强化乡村运营要素保障,全面激发公司发展活力。一是区级统筹各类资金,完善融资平台,用好国家专项债、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村落徽州、亚行中期调整等各级项目扶持平台,保障乡村运营资金需求。二是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规划中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中保障乡村产业用地指标,引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经营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多渠道保障乡村运营用地需求,通过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全面激发公司发展活力。三是继续以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为抓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的金融产品,保障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金融要素支持。

(六)进一步健全强村公司内部管理和奖惩机制,激励公司发展壮大。一是各镇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将强村公司运营工作纳入全区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创收奖”予以奖励,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开展乡村运营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审计制度,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收。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公司管理体制,公司会计业务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代理机构统一记账,并定期向村民公开。鼓励强村公司在年终收益分配时,提取公积金用于公司发展壮大后,更多向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倾斜,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双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