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强制免疫相关政策
强制免疫是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一、我区动物强制免疫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小反刍兽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
二、动物强制免疫的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
三、动物强制免疫的范围。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家禽,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口蹄疫。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牛和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3.猪瘟。对所有猪进行猪瘟疫苗免疫。因我市是山区市,是猪瘟多发易发老疫区。经研究,今年我市仍将猪瘟纳入强制免疫范畴。
4.小反刍兽疫。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有免疫需求的,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种类。
对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结合本场实际,自行选择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其它养殖场户及散养户使用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五、“先打后补”补助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政策,是指符合相关条件的养殖场户自主采购合法疫苗,自行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的补助政策。实行“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不再领取相应的政府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