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屯溪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江波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依法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宅基地遗留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各镇及相关街道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摸排,全区共排查13663户,排查出矛盾纠纷共计39起,其中农村宅基地纠纷35起(中心城区范围内宅基地16起),纠纷主要为宅基地权属、宅基地继承、宅基地拆迁安置等问题,各镇及相关街道按照“清单化、闭环式”办理机制要求,制定“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工作方案,建立包保责任制等长效机制,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针对中心城区宅基地拆迁安置纠纷这类因历史久远(部分问题已长达20年),矛盾纠纷成因复杂的特殊纠纷,区资规局会同我局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类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昱东街道安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对工业小区安置区2户拆迁户下发了《建房通知书》,并着手对云村安置区剩余6户也下发《建房通知书》,以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下步,我局将持续开展“两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会同区资规局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3〕8号)精神,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各类乡村建设,应当依据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依法审批前,可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市、镇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规则,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改革,同时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595256
经 办 人:朱圣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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