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17/202411-00012 信息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4-11-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资金公示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7:06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屯溪区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分配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9-2596376。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财政资金(万元)

项目投资概算(万元)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资金分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自筹(万元)

1

黄山市宴仙食品有限公司

498

504.98

70.2

70.2

434.78

2

黄山市珍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759.51

221.79

221.73

537.78

3

黄山徽老爷食品有限公司

549.47

26.4

26.4

523.07

4

黄山徽老头食品有限公司

189.75

46.89

46.89

142.86

5

黄山牛嫂食品有限公司

200.6

45.18

45.18

155.42

 

合计

498

2204.31

410.46

410.4

1793.91

 

备注: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补助对象为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4年 1月 1 日后建设内容予以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 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或其他财政补助的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