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粮油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区辖区内,依托现有的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业单位的基地,公开遴选2025年屯溪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重点打造1个以粮食单产提升为主的试验示范基地,做好“四新”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工作) 。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租用合同期不少于3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2.基地规模:粮油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连片面积60亩以上;其它作物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连片面积50亩以上。
3.基地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区内领先水平,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所处的位置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承担过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在申报范围。
6.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示范基地确定后,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集成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实施:示范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及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4次、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各镇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②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建设内容。包括主推品种、主推技术1项以上(见附件2)、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等;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材料经各镇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后,形成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实施主体,统一树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并经区农业农村局与基地负责人签订《基地建设合同(或协议)书》后实施。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屯溪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屯溪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
2.屯溪区2025年农业主推技术名录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屯溪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制
屯溪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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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情 况 |
申请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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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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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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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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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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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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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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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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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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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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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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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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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示范建设内容 |
实施地点 |
屯溪区 |
镇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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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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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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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技术 |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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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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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意见:
本单位(个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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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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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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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屯溪区2025年农业主推技术名录
1.水稻化肥减施增效技术
2.油菜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3.植保无人机飞防及飞防助剂应用技术
4.鲜食玉米丰产高效栽培技术
5.辣椒秋延后在田活体保鲜栽培技术
6.水稻-油菜周年绿色丰产优质高效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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