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17/202508-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5-08-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26 10:26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制定的2025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屯溪区审计局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5月26日完成审计,并反馈了审计情况。屯溪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按照《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于2025年3月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5年5月26日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共发现问题8个,提出审计建议2条。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超限补贴未主动申请”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加大机具补贴申领审核力度,及时指出违规行为,同时制定地区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奖补资金的额度以及购机者的实际需求,做好政策出台前的评估工作,并合理设定购机上限,以进一步提高惠民资金的效益。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屯溪区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屯溪区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及限额,“购机者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我区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 1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0台(套)。”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与农机用户宣讲、在村公示栏内张贴、网站公示等方式,积极宣传《屯溪区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三是加强机具补贴申领审核。按照申请受理的有关要求,要求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受理。收到购机者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2.关于“报废评估资料不全”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完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业务流程,对于一些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频繁故障或技术状况不佳等问题的设备,应开展有效的评估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详细记录每台机械的报废条件和评估结果,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屯溪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屯溪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屯农〔2024〕82号)。二是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约谈。要求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屯溪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到位。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原则上不予报废。

3.关于“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学习《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细化绩效指标,做好绩效管理。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的要求,结合屯溪实际,制定细化绩效指标,科学设定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督促经办人员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绩效管理。

4.关于“程序倒置”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执行补贴操作制度,认真履行审验公示程序,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压实监管职责,防范资金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皖农机〔2019〕450号)的要求,落实好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责任,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补贴操作制度执行。二是规范补贴操作程序。今年以来受理的农机购置补贴,均按照审验公示的要求,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关于“系统录入信息不严谨”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执行补贴操作程序,确保录入系统的信息精确无误且全面,避免信息录入时出现错误或遗漏。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约谈具体经办人员。督促经办人员改善工作作风,要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认真做好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补贴操作程序。针对审计指出的系统录入不严谨的问题,要求经办人员熟悉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严格程序,确保今年录入系统的信息精确无误、全面。

6.关于“限时办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执行“限时办理”政策,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需及时完成相应的核验、公示、兑现等程序,确保购机者能够及时获得奖补资金。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约谈具体经办人员。督促经办人员改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限时办理”政策,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及时完成相应的核验、公示、兑现等程序,确保购机者的权益。二是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等文件制度,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7.关于“公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审计指出:审计调查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约谈具体经办人员。督促经办人员改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公示报送制度。二是认真整改到位。今年受理的农机购置补贴,均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对补贴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8.关于“信息公开不够准确”的问题。审计指出:区农业农村局应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力度,确保公布的信息准确无误。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二是由局党组约谈具体经办人员。督促经办人员改善工作作风,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