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70/202411-00006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11-27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11-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0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水利局2024年12月份工作安排

作者:屯溪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4:48 信息来源:屯溪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一、项目建设和谋划方面:一是占川河城市内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争取完成工程总量的60%二是长塘水库、南干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验收。

二、河长制工作一是坚持河长巡河周提醒月督查机制。二是继续做好新安江(三江口—湖边枢纽)河道疏浚砂监管。三是提请分管副区长召开河长制目标考核推进会,研究部署考核工作,尽快查缺补漏。四是完成新安江、佩琅河等五条河“一河一策”修改完善并报区级河长签字批准。五是常态化开展区级河长制工作暗访。六是做好省、市暗访问题整改。七是举办基层河长培训。

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是加强各视频监控站点和雨水站点的巡查和维护;二是积极对接市局目标考核中水旱灾害防御考核细则事项,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工作: 一是加强节水类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力争完成一单“节水贷”工作。

五、水土保持工作:一是配合市局开展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工作;三是对我局已开具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告知书,进行跟踪催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缴纳,并积极和税务部门联系协同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