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61/202308-00011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8-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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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林业局2023年上半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作者:屯溪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09:44 信息来源:屯溪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森林防火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今年以来全区无一起森林火灾。

1.强化工作部署。召开春节、清明森林防火会议2次,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4份,对森林防火工作再部署、再安排。2.强化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悬挂横幅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单1.7万份、发送手机短信16万条。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前往江南实验小学、荷花池小学宣传1次,依托奕棋占川“二八”庙会、老街珠塘社区端午送“艾”民俗活动开展宣传2次,“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1次。3.强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理,禁止在林区内野外用火。因病枯死松树清除确需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报备制度,做到用火必报备。4.强化巡查检查。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43次,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节,督查检查镇村宣传教育、人员到岗到位、巡山管护、重点人员包保、应急值守、严防死守等防火工作,确保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5.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火灾零报告制度,确保防火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不迟报、漏报、瞒报。

下一步,紧盯高温天气、国庆、冬至等重要时节,持续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常态化巡查检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防火物资准备,排查森林火灾风险点,安排专人看守管护,遏制野外违规用火,严格执行防火期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火灾零报告制度续抓好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坚决守护境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