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林业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举措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强化林长履职,区级总林长率先履职,签署总林长令1份,开展林长制督查1次,指示批示10余次,印发提示单3份,106名各级林长开展森林防火、资源监管和自然保护地等巡林工作1200余次。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屯溪区林长制“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和《屯溪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市级改革创新点实施方案》,下发交办单2份,开展“林长+小林长”活动2场,组织“民间林长”行动4次。深入推进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发展机制、松材线虫病除治机制,打造市级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
(二)强化屏障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在集中除治期内,清除枯(病)死松树18819株,清除率112.9%。完成11.2万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完成率172.3%。采取人工地面防治与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松林进行媒介昆虫药物防治,全区共防治25121亩次,完成率50%。开展疫木检疫执法行动63次,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查处检疫案件2起,排查农户1002户,清缴松木柴火0.71吨。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网格+”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纳入 2024 年屯溪区“微改革”项目。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防火体系,在重要时节,强化隐患排查、值班值守,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三)持续开展增绿增效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全面完成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完成退化林修复1000亩,其中油茶改造150亩,综合修复850亩。围绕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57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编制2024年省级林业科研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并已实施,4家企业获批第九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强化资源管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前做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完成林地报批10宗,使用林地面积10.921公顷,其中重点完成工业母机产业园建设项目林地审批工作,使用林地8.777公顷。严格实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共发放采伐证33张,蓄积1707.82立方米。全力做好2024年森林督查工作,完成一、二期共66个图斑的判图工作。加强湿地公园管护,印发《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1次,完成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省、市级遥感监测线索9个点位实地核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2800余份,拆除、销毁防鸟网2张,救护保护动物猫头鹰、白鹇等计52只(头)。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强化林长履职。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深化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和林长通“APP”运用,加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科学指挥、实时调度林长制工作。推进破难攻坚。贯彻《黄山市林长制“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建立重要任务提示单、工作建议函、监督检查“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模式,发挥林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全力推进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发展机制、松材线虫病除治机制两个市级林长制示范区建设任务,打造屯溪样板。
(二)提升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新造林日常管养,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利用生物防剂防治松毛虫、松褐天牛3万亩,降低虫口密度。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与凭证采伐制度,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开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林地要素保障,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和补偿工作,科学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开展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联合执法行动。序时推进我区森林防火网格化试点建设工作,紧盯网格管理,推进全区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制定《屯溪区林业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一企一策帮助纾困解难,不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促进林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林业企业参加合肥苗交会、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加强我区特色林产品的宣传推介。助力乡村振兴,培育壮大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和科技人员联系企业(村)制度,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服务。
屯溪区林业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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