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2022年屯溪区林长制工作受省政府督查激励。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屯溪区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屯溪区2023年“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等,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聚焦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区级林长主动履职,召开区级林长会议2次,开展林长制督查3次,签署总林长令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林业工作3次、区级林长巡林60余次。镇、村林长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管等巡林工作1810余次。二是提升履职效能。继续做好“林长通”APP、“智慧护林员”APP推广使用,截至目前,三级林长巡林率达到100%。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及时对87块林长公示牌进行更新维护。运用好林长制“提示单”,发送林长制提示单8份;为区镇林长订阅《中国绿色时报》82份,组织林长制改革宣传8余次。三是深化示范区建设。印发《屯溪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市级改革创新点实施方案》,上报市级林长制改革创新点3个,健全完善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发展机制、松材线虫病除治机制、林业执法能力提升机制三个市级改革创新点。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座谈3次,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3起。
(二)创新推进国土绿化。围绕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以创建和美屯溪为主题,组织区四大班子、各镇街先后开展义务植树10余场次,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完成人工造林80亩,封山育林50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省级森林抚育57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209.7亩,申报省级森林村庄2个。
(三)防治疫情保健康。一是完成2022—2023年度枯死松木清理工作,共清除枯(病)死松树34116株,清除率106.05%,其中清除病死松树3303株,占任务数的100%,清除枯死松树30813株,占任务数的106.74%;开展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完成6万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完成率100%;地面防治和无人机防治将结合,全区进行两次药物防治,完成防治54440亩。二是全面完成秋季普查工作,全区共发现死亡松树16668 株,其中枯死松树14403株,病死松树2265株。同期相比死亡松树数量下降了39.48%、病死松树数量下降了28.12%、枯死松树数量下降了40.95%。三是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新春开学第一课 新安江畔话国安”活动 、“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送法下乡”等各类活动,发放松材线虫病相关宣传材料1320份,宣传稿件7个。常规化开展疫木检疫执法行动,检查涉木企业17家,木材交易市场4个,检查工地、物流等涉木领域32处,排查农户4409家,排查松木、薪材、枝丫12.5吨。
(四)抓紧抓实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高质量完成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外业调查以及内业资料上报工作。认真开展了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聚力资源提升、边查边改,完成2023年森林督察两期44个图斑的调查和上报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整改清单,完成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22)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完成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工作,建成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科普展示区。二是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发布《屯溪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先后召开会议4次,下发工作通知5次,督查检查47余次,进村入户宣传5次,出动宣传车110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发送短信17.5万条、宣传册2万余条(册),依法查处2起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案件,全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作为全国唯一区县在全国林草系统预警监测暨防火信息化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三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共申报项目18个,使用林地面积14.11公顷,发放采伐证72张,采伐蓄积3792.56立方米。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拆除、销毁捕鸟网8张,收缴铁夹2副;救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白鹇、凤头鹰、黄麂等计87只(头);按照规定做好死亡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无害化处理死亡黄麂及鸟类等10头(只)。五是加强古树名木示范建设。加强37株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修复2级保护古树3株。
(五)激发绿色发展活力。预计全年林业产值超19亿元。一是全区已创建省级及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3家、省级及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二是围绕环屯溪特色采摘产业带建设、森林食品、林下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年内预计完成招商任务。三是组织实施2023年省级林业科研创新研究项目-枫香新品种选育及繁殖研究项目,开展2022年省级林业科研创新研究项目-安徽省针叶人工林多功能恒续经营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中期评价。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一是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有序推进林长制改革。落实区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精深加工企业、基层林长“三个联系”,大力推动林长履职尽责。二是落实总林长令发布制度,运用好林长制“提示单”“督办单”,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三是贯彻《安徽省林长制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工作举措》,强化林长履责,加强成员单位合力。四是深化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和林长通“APP”运用,加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科学指挥、实时调度林长制工作。五是继续用好“民间林长”这支队伍,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强化履职监督。
(二)稳步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全面完成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继续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计划完成人工造林80亩,森林抚育5700亩,围绕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化都市区建设目标,创建2个省级森林村庄。
(三)有力有序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根据2023年度秋季专项普查,完成2023-2024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严格落实防治方案的目标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病死松树清理;3月底前完成枯死松树清理;2月下旬前全面完成实施打孔注药保护;5月至8月期间完成人工地面、无人机喷药防治昆虫。加强毗邻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执法+宣传”入村、入企活动,加大疫木执法检查力度,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坚决遏制虫害跨区域扩散蔓延。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除治、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毗邻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利用森林资源、盘活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经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科普、生态研学、林下种养殖、花卉苗木、林业科技研发等生态型项目,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继续全面推进全面完成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续保工作,2024年计划续保面积约5.22万亩。
(五)强化资源保护管理。严格保护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与凭证采伐制度,强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强化林地要素保障。编制屯溪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屯溪区湿地保护规划。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黄山市屯溪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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