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屯溪区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及重大决策。“十四五”时期,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出了生态林业新要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赋予了生态林业新使命,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明确了生态林业新任务。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2)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3)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工程的意见》;
(6)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7)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屯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总体目标
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和增绿增效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深做实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推进屯溪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坚决控制疫情扩散;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积极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湿地监测监管,构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探索解决林业发展的新路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聚焦生态惠民,突出绿色富民,加快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森林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推进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提升。
四、主要内容
立足本区实际,把握好延续性和长远性,承接“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屯溪区森林经营规划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力争“十四五”末,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防护林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力争全区林木总蓄积量达到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2.5%,林木绿化率达到50%,湿地保护率达到70%,林业产值达到18亿元。
围绕四大林业保护发展重大任务:一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改革创新点建设,二是优化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生态服务功能,三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森林健康发展,四是严守林业生态底线,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五、保障措施
规划主要从“六大”方面强化保障,确保生态林业重点工作顺利实施,目标如期实现。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二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四是加大投入,促进林业工作稳步发展;五是依法治林,积极推进林业综合执法;六是推广科技,增加林业科技含量。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屯溪区林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9-2596386
七:关键词解释
“五绿”: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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