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61/202504-00002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04-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4-09 08:24 信息来源:屯溪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承办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标准。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森林公安开展林业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机构设置

调整后,林业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林长制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科学技术产业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屯溪区阳湖镇柏山路3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2596386

六、负责人

许志坚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邮政编码

245000

八、网址

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23?type=4&action=list

九、电子邮箱

3536873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