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11/202310-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文旅体局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即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4家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

作者:屯溪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6:13 信息来源:屯溪区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9月25日受理黄山市即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4家提出的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日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7日。

 根据《安徽省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电话:2596338

通讯地址:屯溪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附件:艺体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