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11/202404-00002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屯溪区文旅体局 发布日期: 2024-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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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2月互动回应

作者:屯溪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09:12 信息来源:屯溪区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问:来电人反映2月12日至16日参报名了屯溪区黄山超岳国旅旅行团相关问题:1.2月12日旅行社工作人员曹*到合肥接其与爱人到篁岭旅游,未及时收取其与爱人的身份证,却嫌来电人与爱人未及时上交身份证导致门票未购买,沟通中态度不佳;2.2月13日再次收取身份证,购买黄山门票和索道票;3.千岛湖行程安排是4小时,曹*表示为了赶时间要缩短至2小时,但又帮忙增加一景点,表示不理解,未同意更改千岛湖行程,曹*在车上两次说有一户家庭不同意千岛湖行程更改,认为做法不合理;4.来电人加了600元差价更换大床房,但只有前两天晚上主动帮忙协调;5.孩子在车上在导游前面乱跑,导游不管理;6.在黄山游玩当天,40元的餐费只有一盒自热米饭、两个鸡蛋和2个小面包;7.2月16日10:20就被带入饭馆使用中餐;8.曹*在车上兜售商品,且告知导游工资太低,需要挣钱,认为曹*没有素养,态度不佳,协调能力差,要求核实曹*是否是导游,如不是导游,对曹*和旅行社进行处理,没收非法所得;若是游客,在车上售卖商品属于违法行为,要求处理。

答: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屯溪区文旅体局高度重视,经过核实,屯溪区文旅体局反馈如下:经过核实,为您提供导游服务的导游为曹*,导游证号(LEN****V),为正规持证导游。我局对曹*在带团过程中服务态度问题已进行约谈,要求其提升导游服务和水平,对导游曹*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进一步核实中。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执法大队具体联系,联系方式:0559-259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