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依法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六)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八)承担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规划指导全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范。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人才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与财务股、医政与药政股(中医药发展服务股)、妇幼保健与人口家庭股、疾病防控与综合监督股(爱国卫生与宣教股、卫生应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屯溪区兴昱路7号 区政府大楼10楼西侧
四、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五、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559-2596205
六、负责人
洪建淑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七、邮政编码
245000
八、网站地址
https://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26?type=4&action=list
九、电子邮箱
251981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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