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25年“在地统计各项统计业务综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调查制度、农业生产统计制度、省政府关于推行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皖政办〔2018〕108号),屯溪区城乡居民收支调查记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屯统〔2018〕15号文)。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屯溪区统计局。
(4)起止时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维护好国家一套表平台企业。在地统计各项统计业务顺利开展。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43.05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财政专项业务费用支出。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