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购买统计服务经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聘请统计人员六名从事日常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全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29号),全面实施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国统字2015)60号。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屯溪区统计局。
(4)起止时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城乡住户、人口抽样、服务业、文化产业、劳动工资等在地统计业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6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财政专项业务费用支出。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