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胡美珍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餐饮服务发展迅速,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我局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先后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餐饮“阳光厨房”、推广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等行动。
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1.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制度。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指南(试行)》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执法人员在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时,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进行网络餐饮服务许可。在日常监管检查工作中,增加网络餐饮服务集中区域、网红店、校园周边等餐饮店的检查频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通过餐饮服务“两库一平台”线上培训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水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推广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2022年1月起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平台免费向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提供“食安封签”,同时要求配送人员在接餐时督促商家使用“食安封签”;我局还对网络餐饮集中区域的商家使用“食安封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截至目前,我区入网实体店约1200余家,使用“食安封签”1200余家,两家平台免费投放“食安封签”约400余万份,“食安封签”使用率达95%以上。
4.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审查责任。我局先后对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进行了多次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经营中依法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和审查许可责任和义务,加强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和培训,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畅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致消费者一封信、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目前我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要有美团和饿了么两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平台分别建立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平台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同时在平台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于在入网审查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资质或资质造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及时终止网络服务,同时将信息通报给辖区市场监管所。两家平台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配送站点每天早例会期间会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提醒送餐人员取餐时查看食安封签,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压实平台落实责任。督促外卖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资质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标经营。
2.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利用现有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中心城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纳入智慧监管,探索通过手机APP等“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让消费者通过手机就能远程观看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视频厨房。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一步高效处理社会公众针对外卖行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推动源头化解消费纠纷。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项军远
联系电话:2596291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