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8401776/202507-0003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机构: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5:27 信息来源: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吴珊莉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展保健品违法营销行为整治行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保健品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特别是针对保健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行为,我局结合职能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去年以来,我局先后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银龄行动社区行活动。一是发挥镇街食品安全四员的优势,在各村、居和人员比较密集的小区,特别是老年人活动比较多的地方广泛张贴宣传公告、发放宣传小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进行宣传引导,在每个科普宣传站中放置保健食品消费安全宣传手册,普及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宣传到人,对于发现现场参与会议推介活动的老年人直接发放消费提示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资料人手一份,提醒老年人理性购买保健食品,防入宣传陷阱。去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3千余份。另外还通过开展咨询活动,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知识等方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二、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管。一是严格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索证索票齐全。二是实行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在保健食品专柜设置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提示语。三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管。四是加强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的检查,看其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去年以来,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09家次,处理保健食品类投诉10件,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1起,罚没款60000元。

    三、加大保健品重点领域治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直销保健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产品)管理,推动保健品安全源头治理。结合食安守护行动,开展特殊食品常态化监督检查,突出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排查力度,进一步树牢风险防控意识,科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提升特殊食品风险排查防控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保健品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保健品市场整治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我区保健品市场秩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产品科学知识,特别是要对老年人加大科普和普法力度,增强其理性消费和自我防范意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行动中来,形成全民围剿群防群打的强劲态势。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

  人:聂蕊   

联系电话:2596291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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