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李之琳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倡外出简易用餐使用自带餐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在外出简易用餐时鼓励消费者使用自带餐具的建议,对于推动源头减量、减少一次性餐具消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这与当前国家大力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也是我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内在要求。我局对此深表赞同,并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将其融入日常监管与宣传引导工作中。
一 、我区当前相关工作与措施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我局始终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监管重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提供简易用餐服务的摊点、小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提供的餐饮具(无论是一次性还是复用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清洗消毒流程规范到位,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这是推广自带餐具的重要前提,确保消费者对餐饮具卫生有基本信心。
(二)深入推进反食品浪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及省市相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厉行节约。在倡导节约食物本身的同时,也关注相关资源的节约,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是其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纳入反浪费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积极探索环保措施引导。鼓励并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餐饮单位,特别是提供堂食服务的快餐店、早餐店等,主动提供清洗消毒合格的复用型餐具。同时,鼓励商家对主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或使用自带餐具的消费者给予适当激励(如积分、小额折扣等),逐步培养消费者习惯。
(四)开展多渠道宣传教育。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向公众普及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影响、使用自带餐具的益处以及如何安全使用自带餐具(如保持清洁、妥善存放)等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联合商务、教育、文明办、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自带餐具”的环保理念纳入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如绿色生活、垃圾分类、文明餐桌),从青少年抓起,培养新一代的环保习惯。
(二)鼓励餐饮单位主动参与。在食品安全培训和日常监管指导中,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老年食堂(助餐点)、早餐摊点、快餐店、小吃店等,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倡导消费者自带餐具,明确告知提供合格复用餐具或对自带餐具消费者给予鼓励的具体措施(如小额优惠等)。
(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商务、文明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将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纳入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绿色消费、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体系中,共同发力,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推广外出简易用餐使用自带餐具是一项涉及消费习惯变革的系统性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当前可能面临一些现实挑战,例如:部分消费者对便利性的高度依赖、对自带餐具卫生保管的顾虑、部分简易用餐场所(如流动摊点)提供清洗服务的条件限制、以及短期内难以完全替代一次性餐具的市场惯性等。改变习惯需要时间和持续努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前瞻性。我局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推动“外出简易用餐使用自带餐具”的倡导与实践,将其作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深化反食品浪费、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具体行动之一。我们将努力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从自带餐具这样的“小切口”入手,为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屯溪贡献力量。
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张欣然
联系电话:2596291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