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清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鼓励食品深加工企业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上,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
60),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非常严格。一直以来,我局都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安全作为监管重点,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推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对“两超一非”行为的检查。针对企业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我局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抽检监测等方式开展了专项行动。2024年全年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抽检任务650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43109批次,发现不合格558批次,合格率为98.71%。开展肉制品整治专项抽检25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63批次,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抽检83批次。开展“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等专项检查,对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臭鳜鱼非法食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督促55家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要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指导。2024年,我局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产品标签标识审查培训会,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标签进行了审查,共发现23个标签问题,对此,我局指导相关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2025年,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行,我局再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培训,重点针对新旧标准改变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帮助企业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针对目前臭鳜鱼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添加剂使用情况不明朗等情况,2024年,我局联合黄山市质量检验研究院,制定了臭鳜鱼生产企业“特派员”制度,为每家企业配备一名食品生产专家特派员,指导企业合法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鼓励企业不使用食品添加剂。2025年,我局组织第三方检验公司,对我区共10家臭鳜鱼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的形式,为每家企业把脉问诊,指出问题,并协助企业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针对食品添加剂开展各类检查抽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传递正确的食品添加剂知识,试点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行为。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等食品添加剂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了解和认知水平。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汪慧箐、方 钢
联系电话:0559-2596291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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