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明商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公司登记信息公示
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王健投诉,反映其身份被冒用办理了“黄山市明商贸易有限公司”,自己“被股东”,且被登记为监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现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黄山市明商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MA2MR3PY3C
法定代表人:何建明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场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洽阳小区14幢1号
登记注册时间:2015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家电、服装、鞋帽、日用品、陶瓷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禁止经营、指定经营、限制经营的特殊商品除外)。
公示期限为45天,该公司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对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进行公司登记事实情况如有异议,请函复或致电我局。
逾期,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0559-2596302
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