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72381/202406-000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防指〔2024〕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19 18:38 信息来源: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黄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黄防指〔20244号)文件精神,区防指决定自61915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镇街、各区直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灾,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全面组织动员,加强汛情监测研判,各级各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果断及时转移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地区、危旧房、切坡建房等危险地带群众,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屯溪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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