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72381/202407-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7-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防指〔2024〕1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6:49 信息来源: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屯溪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指决定于7515时终止防汛应急响应。

当前我区仍处于汛期,山体土壤水分饱和,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各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范局地强降雨和雷雨大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防范区巡查,做好生产自救、灾后恢复和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各类次生灾害发生。


 

 屯溪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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