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工程抢险能力提升和基层防灾项目)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52号)要求,现对我区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3月1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工程抢险能力提升和基层防灾项目)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52号)下达我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转移支付预算472.79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应急厅统一招标采购要求和合同执行情况,装备采购投入514.153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41.363万元)。全部资金总执行率108.7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下达我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债资金均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拨付使用。我区共采购森林火灾扑救装备166.002万元,抗洪抢险装备15.964万元,水域救援装备138.0955万元,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130.875万元,综合保障装备56.0855万元,预警指挥类装备7.1316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预警指挥、航空应急等 3 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发 2023 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市县建设任务书》文件,进行总体目标分析。
(2)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
(3)资金发放方式:由区应急局依规报销,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支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情况较好,资金支付率 100%。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镇街完成配套9个。
质量指标:所有应急救援装备经省应急厅检验后均达标准。
实效指标:2024年未完成,主要因为省厅招标较晚,供货商供货不及时。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灾区未停工企业增加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挽回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灾区水域无漂浮物。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恢复灾前状态持续达到10日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时效指标未按时完成。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时效指标未按时完成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省应急厅地震地质灾害第3包招标较晚,合同签订比较晚;二是部分供货商未按合同要求及时供货,票据开具不及时;三是供应商供货过程中部分救灾装备不合格退货延误。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督促供货商供应合格产品,及时开具发票;二是依规发放各类装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区应急局领导高度重视,事前与会议研定,事后全覆盖核查,并把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镇、各街道,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
结果公开。已在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