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254/202102-0000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残疾人,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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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解读】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1-02-26 10:11 信息来源:屯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就《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制定背景?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控制听力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活动主题?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问:请问《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控制听力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重点内容?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一)听力残疾预防知识;(二)听力语言康复知识;(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问: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以组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听力残疾防控体系建设,全方位加强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控制、疾病和伤害防控、听力语言康复等各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加大对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投入,鼓励更多爱心力量参与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活动,营造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问:请介绍下关键词解释?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冰:由卫生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确立每年3月3日为“爱耳日”,并于2000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活动。2013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爱耳日”确定为“国际爱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