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107-00001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二次招标2021-2023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的公告

作者: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01 15:04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我局在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招标2021-2023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截止2021年6月25日,仅有2家企业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有关条款,因投标人少于3个,现予以重新招标。
  现将二次招标的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及参加公开招标企业的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参与2021-2023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址

黄山市政务中心大厅区城管局窗口,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联系方式:2350535。

三、相关事项

为规范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除现有的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黄山市国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还将从报名参加2021-2023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的企业中择优确定一家企业作为2021-2023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特许经营企业。

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详情见附件。

 

附件:《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

                             

  

                         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

 

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存复印件)。

2.5辆以上的全密闭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配备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及装卸记录仪),2以上装载机。运输车辆应在企业名下,私人车辆不挂靠。(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存复印件)

3.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停放场所,场内标准如下:

(1)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2)车辆停放场地:路面硬化;车辆清设备;停放场地面积严格执行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有关要求。

4.每辆车由专人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查看原件、存复印件),按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车身做到有反光标贴,放大号牌,颜色醒目统一。(存车辆彩色照片正面、侧面、后面各三张)

5.有健全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具有垃圾分类处置回收利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