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201-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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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屯溪区城管执法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本)》的解读

作者: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11:33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黄山市屯溪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屯编办〔20216号),开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建立“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责清单将政府及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行政机关按清单行使权力,方便社会公众,也便于行政管理。

公共服务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具体公共服务事项,以便群众按图索骥、实时跟踪、常态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起草过程

根据部署,我局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比对认领。对照省下发的各类指导目录,进行对比和认领工作,在《清单事项认领情况表》中对不认领事项作出说明,电子版报区委编办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汇总。根据区委编办审核意见,填报《调整后权责清单》、《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汇总调整事项梳理和修改完善情况,提出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意见报区委编办。

第三阶段:公布实施。经编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公布实施调整后的各类清单。

四、工作目标

“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框架下,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原则,对照省下发的《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调整本级清单,确保同一事项的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统一规范,并公布实施2021年度版本。

五、重点内容

本次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293项,公共服务事项10梳理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项。

1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从省指导目录认领277项,指导目录外新增事项16项(行政处罚16项)。共计293项,较调整前增加19

2、公共服务事项调整情况。从省指导目录认领10项,较调整前减少4项。

3、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情况。保留事项1项。

六、创新举措

权力事项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照《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进行认领,并从黄山市地方性法规、黄山市政府规章中梳理出特色清单事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做减法的原则,结合权责清单调整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清理规范。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按规定对外公开,严格执行权责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三是落实《黄山市屯溪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实行动态调整。

八、名词解释

“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省各级各类清单要素(依据、种类、名称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形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关联清单为支撑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九、政策咨询方式

城管执法局法规股         电话:259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