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401-00007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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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作者: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6:03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定的 2023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屯溪区审计局对屯溪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实施的黄山市屯溪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阳湖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等城市绿化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反馈了审计情况。屯溪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按照《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屯溪区审计局自2023年6月25日至9月20日对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实施的黄山市屯溪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阳湖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等城市绿化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2023年9月 28日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审计共发现问题6个,提出审计建议6条。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

审计指出:应核实概算增加的具体原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概算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意见》、《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二是已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决算造价审核工作。三是今后在实施项目建设时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确保项目的合规性。

2.关于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

审计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作出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等文件和规定;二是整改事项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养护单位;三是今后在实施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招投标及采购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执行 

3.关于招投标过程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应规范项目招标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意见》,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今后在实施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4.关于工程进度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工程款发票2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各项目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款审核支付等相关程序,在本项目后期支付工程款及今后其他项目支付工程款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工程款发票。两个采购项目其中一个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进度款,另一个正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拨款。今后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来源。

5.关于结算审查不及时的问题

审计指出:3个工程未及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报送竣工决算资料,加快项目结算审查,并按要求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二是已督促3个工程的施工单位报送决算资料,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决算造价审核工作。  

6.关于工程验收及养护方面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问题

审计指出:项目未及时确定养护单位,工程建设与移交管理脱节。应尽快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绿化养护移交手续,并督促承接单位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二是已会同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办理养护期满验收和养护移交工作。     

 

 

 

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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