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507-0001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城管提〔2025〕1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09:51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戴春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取消市区统一制作门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门头审批范围的说明我局严格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门牌店招实行管理。在审批环节,重点把控门牌店招设置位置、尺寸、安全规范等结构性要素,确保与城市空间整体规划相协调。我区沿街设置的门牌店招原则为一店一招,通过丰富色彩材质以及亮化形式,体现黄山文化、产业等地域特色。而广告发布内容、颜色搭配等经营性元素,属于商家自主经营权范畴,我局不予干预。这一做法既保障了城市风貌的基本秩序,又为商家保留了个性化表达空间,与住建部倡导的 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理念高度契合。在日常管理中,要求店面业主做好门牌店招设施维护、清洁等工作,做到设施无陈旧、画面无破损、设施无隐患,门牌店招整体规范整洁、安全有序。

二、关于特色街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广告设置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空间环境,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资规局等相关部门到杭州、合肥等地考察学习门牌店招导则的设计及设施设置的管理。目前杭州、合肥等地根据建筑功能、使用性质及所在地段进行划分,分区控制,一般街区、商业街区及特色街区。我局根据市住建局及资规局要求,也将黎阳in、大润发商业步行街等打造为一体融合的特色街区。打破了原有的店招设计界限,允许店铺做竖牌,发光字等,市井烟火气浓厚,休闲文艺范十足,成为新的网红打卡点。加大日常沟通力度,充分发挥经营业主监督作用,落实经营业主主体责任,形成共治共管格局,推进网红街区店招店牌的创新设置。

    我局将采用小尺度、渐进式更新方式,延续生活态,融入新业态。在屯溪区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店铺,营造一处古韵味新文化并存、文艺范烟火气共生的网红打卡地。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2350535

人:江丽

 

 

                       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