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江艳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物业提升及引进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住建局自2016年起启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对老旧小区的雨污管道、道路硬化、室外及楼道照明、停车场地、强弱电管线下地、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对有条件的小区安装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修缮或增建物管房,提升技防安防及智能化系统。截至目前,已完成287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受益群众达4.2万余户,12.5万余人。2025年,将继续完成2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届时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将全部改造完成。
二、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财政投入情况。为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老旧小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我区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工作措施。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资金保障工作职责,逐年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全力助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快提升。2023年区政府专题会议上原则同意全区老旧小区物业费补助由6元/户每月提升至10元/户每月。
三、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已全部引入“大物业”管理模式,按照5-30元/户每月的标准,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的保洁清运服务。而对于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老旧小区如泰丰花园二期,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由“大物业”管理模式转为专业物业管理模式,并按照我市四级物业服务标准执行。我中心还通过“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工作”对全区所有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或物管会,通过小区长板凳议事会等沟通载体,联合基层党支部积极沟通协调小区内的矛盾纠纷,力争做到“矛盾纠纷不出小区,矛盾纠纷不出社区。”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596363
经办人:余晗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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