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程晓龙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业委会建设,提升物业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业务指导,增强业委会履职能力。一是开展业委会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业委会成员参加业务培训,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授课,培训内容涵盖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委会职责与运作、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业委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工作交流平台。搭建业委会工作交流群,方便业委会成员之间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政策信息。组织不同小区业委会成员沟通交流,互相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提升工作水平。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业委会运作流程。一是加强对业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在业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街道和社区将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程序合法、公开、公正。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业委会日常运作。建立业委会工作台账,规范业委会的会议记录、决策文件、财务收支公示等,加强对业委会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业委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求业委会定期对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等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加强对业委会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业委会治理水平。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协调互动,发挥业委会承载的业主与物业企业中间桥梁作用,及时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做好政策条例解析和释疑工作,及时指出物业管理工作缺失与不足,协助物业企业解决好各类矛盾问题,推动业委会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二是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发挥业委会人民调解制度优势,业委会成员化身调解员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技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596363
经办人 : 胡有为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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