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507-00035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物管议〔2025〕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24 10:32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陈诚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创建和美家园物业小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自2016年起启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对老旧小区的雨污管道、道路硬化、室外及楼道照明、停车场地、强弱电管线下地、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对有条件的小区安装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修缮或增建物管房,提升技防安防及智能化系统。截至目前,已完成287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受益群众达4.2万余户,12.5万余人。2025年,将继续完成2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届时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将全部改造完成。
    二、落实行业监管。目前,我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1家,根据《屯溪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要求,我中心会同各相关镇街、社区对全区物管小区依据服务等级进行现场考核并发布《屯溪区物业管理小区考核情况的通报》,对于存在服务质价不符、以及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支持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依法表决方式,予以更换,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025年,经业主投票表决,御泉湾一期清退海博物业,更换为万住物业;绿地滨江一号清退云峰物业,更换为信联物业。
    三、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了确保业主能够有效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我中心推行“一箱八栏”公示公开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小区物业情况公示栏”、“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物业收费标准公示栏”、“物业相关费用收支公示栏”、“管理规约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小区事务公开栏”。确保小区业主能够及时掌握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屯溪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屯溪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以小区为单位,根据服务等级每年开展两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并适时发布考核排名,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物业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对连续排名靠后的企业及时约谈、限期整改,切实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办复类别:A 类
   承办单位:区物管中心
   联系电话:2596363
   经办人 : 王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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