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81473/202504-00003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2024-11-04
发布机构: 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4-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5-04-08 11:00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屯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具体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及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重大城管执法行动的方案制定、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市貌等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执法保障活动。根据职责分工,与区其他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建立大队与镇(街道)间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执法案件移送、管理等工作,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各镇(街道)中队由大队和镇(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双重领导,实行区属、镇(街道)管、镇(街道)用日常执法由镇(街道)综合治理中心统一指挥,接受大队业务指导、监督、培训,重大城市管理执法行动由区城管执法局直接指挥调度。各镇(街道)中队工作考核和中队长任免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听取所在镇和街道党(工)委意见。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设8个直属中队和9个派出中队:

(一)内勤中队。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运转。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文秘、新闻发布、宣传、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明创建、党建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二)法制中队。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负责大队法治建设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中队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参与起草、审核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负责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组织实施。

(三)市容管理中队。负责拟订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局所属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拟订市容环境整治、重大活动市容保障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市容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评比。

(四)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按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机制,落实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执法联动协作工作要求,受理相关机构移送的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案件并按流程处置。承担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集中整治行动。承担全区城市管理方面急难险重任务,及时支援其他执法中队,做好各类重大复杂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夜间执法巡查,查处夜间渣土偷运、偷倒垃圾、摊点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城市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紧急事件和突发案件,做好夜间市容管理工作。

(五)应急中队。负责与综合执法等中队衔接,承担24小时不间断执法职责。负责22:008:00时间段城市主要路段的市容管理工作,查处夜间渣土偷运、偷倒垃圾、摊点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城市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紧急事件和突发案件,实行无缝隙管理。

(六)执法督查中队。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镇(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问题的查处。负责局机关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对局其他机构承担的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作风效能及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负责督查各镇(街道)辖区内市政、园林、环卫、物业管理和控违、拆违等工作。

(七)水上中队。承担新安江城市河道的保洁、执法巡查等,对专业单位日常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配合农业、水利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市政园林中队。负责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园、广场、山场区域内园林绿化方面的日常巡查、执法监管等职责。

(九)屯光中队。负责屯光镇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黎阳中队。负责黎阳镇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一)阳湖中队。负责阳湖镇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二)奕棋中队(九龙园区中队)。负责奕棋镇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三)昱东中队。负责昱东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四)昱中中队。负责昱中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五)昱西中队。负责昱西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六)老街中队。负责老街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十七)新潭中队。负责新潭镇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91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中队长17名(股级),副中队长13名。

四、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负责人:程鹏

办公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号附属楼3楼

    联系电话:0559-259522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