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解读《关于加强城管执法辅助队伍管理的通知》
切实加强对城管执法辅助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树立黄山城管良好社会形象,印发了《关于加强城管执法辅助队伍管理的通知》。
一是明确城管协管员招聘条件为具备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热爱城管工作,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条件的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到城管协管员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规范管理。
二是明确城管协管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规范言行举止,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三是明确城管协管员要定期开展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城管法规、岗位技能等业务培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四是明确城管协管员应严格遵守仪容仪表和标识佩戴等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态度诚恳,管理有序。离职时由具体管理部门收回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标识、装备等。
五是明确各区县、黄山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及具体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城管协管员及市容管理公司工作绩效、遵章守纪、业务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聘、解聘、辞退的重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