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基础设施等五项整治提升行动”解读
制定依据: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黄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黄山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居民小区、不文明养犬、建筑工地五项整治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五项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该方案。
整治任务:
(一)基础设施整治提升行动
1.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短板,对2019年新建基础设施工程,强化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目负责领导、具体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项目调度,落实旬督查、月通报机制,及时协调存在问题,确保6月底前主要建设项目完成过半,11月底前全面完成。
2.完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加大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窨井盖、排水管道、侧石、桥梁等设施巡查和整治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缘石坡道、护栏等基础部件,补齐缺失的人行道砖、路牙石、行道树,确保道路设施无破损、无坑洼、排水设施通畅,路面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占用。
3.整治照明交通信号设施。对城区市政路灯进行全面巡查维修,确保中心城区照明亮化设施正常安全运转,确保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整治完善道路交口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无障碍提示信号等交通设施;对标记不清晰、模糊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实现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
4.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维护。加强巡查,及时修复破损的园路、花坛、儿童游乐设备等园林设施;全面清理维修枯枝死树、苗木、石块、杂物等;对缺损苗木、草坪进行补栽;定时进行修剪、整形草坪、苗木,保持园林绿化景观效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开区)
(二)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整治市容秩序。落实《黄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督促沿街单位、门店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面清理沿街老化破损建筑立面,做到无破损门头招牌;整治电线私拉乱接、噪声油烟污染扰民等行为;对书刊报亭、早餐车、“僵尸车”等进行集中治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2.整治占道行为。按照主干道(商业大街)严禁、次干道严控和背街小巷严管要求,整治规范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等公共场所的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洗车等行为,达到禁放适度、规范有序、路面整洁、秩序井然的目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
3.整治户外广告。依法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留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乱贴乱画,取缔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运用各类户外广告位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设置密度每隔100米不少于1处;在主次干道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精神文明宣传栏。
4.整治环境卫生。提高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保洁质量,及时维护、保养、补充环卫基础设施,做到主次干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隔500米设置1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保洁及时,无异味。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有分类垃圾桶、分类标示牌);及时清理绿地、沿街绿化带内的垃圾、烟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开区)
(三)居民小区整治提升行动
1.提升居民小区自治管理。加强小区内部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区居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调动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能,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体系。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小区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居民公约、“黄山文明16条”等宣传内容。
2.规范居民小区公共秩序。着力解决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等问题,不断提升小区卫生环境、治安环境、绿化环境;小区按标准施划停车位,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正常。
3.改善居民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居民小区的道路、下水道、路灯、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小区机动车停车泊位、电动车充电停车棚、自行车停放点、集中晾晒区等配套便民设施,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11月底全面完成;小区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出入口处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分布图),并在有效期内(每月检查一次,有检查记录);确保小区楼道照明灯完好(装灯率、亮灯率100%)。
4.整治居民小区“脏乱差”。培养居民小区主人翁意识,树立“小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思想,做到小区内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设施完好;清理违规畜禽养殖、毁绿种菜现象。全面整治“城中村”道路、沿街巷店面、社区小区等乱拉私接线缆行为,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开区)
(四)不文明养犬整治提升行动
1.做好养犬登记管理。建立犬类暨养犬人基本信息,及时开展养犬证登记办理工作,做到养犬一户一档,底数清晰;加强犬类免疫防治管理,强化防疫和诊疗许可,加强狂犬病疫情适时监测,及时组织接种狂犬病疫苗;严管犬只经营活动,收容无证流浪犬只,捕灭患狂犬病的犬只。
2.引导文明养犬行为。引导居民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卫生观念,养成文明健康行为举止,做到文明饲养宠物。对居民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以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对不栓犬绳、不清理犬粪便、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的养犬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3.开展新闻媒体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信互动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养犬,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依法文明养犬。(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开区)
(五)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
1.规范围墙围挡设施。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拆除工地,特别是2019年列入样本点的施工工地,施工现场标识标牌明显,按要求设置牢固、安全、美观的封闭围墙、围挡,外侧保持整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2.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进出口干净整洁,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确保净车上路。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硬化处理,配备专人负责车辆、道路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所有施工及工人上下班车辆在施工场地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工地脚手架、安全网等规范搭设,脚手架、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及时清洗,保持外观整洁、美观,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
3.严格扬尘噪声管控。所有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严控扬尘,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地覆盖、封闭等措施。基础、道路、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后,采取土工布覆盖等防尘措施。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施工中的灰尘外扬。采用洒水降尘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制定扬尘、搅拌站点噪音管控方案,采取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扰民,严禁擅自夜间超时施工。
4.确保工地卫生整洁。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等临时设施,做到布局合理、划分明显、搭建整齐。配置专职卫生保洁员,食堂卫生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宿舍窗明地净、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生活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和排污系统,无污水,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工地上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合理堆放整齐,工地围墙围挡外严禁堆放材料、构件、机具,严禁占道作业;施工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临时排水设施通畅,严禁施工污水外溢。(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