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增发政策?
① 对有立功表现、高学历和进西藏服役经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个人荣立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的增发补助金总额的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补助金总额的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补助金总额的10%,多次立功者按其中最高等次记发一次;
② 入伍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增发补助金总额的5%;入伍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增发补助金总额的10%;
③ 对进西藏服役的,在发给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助基础上,再增发补助金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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