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912714P/202405-00012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5-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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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符合申请优待证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屯溪区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11:32 信息来源: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符合申请优待证的条件有哪些?

答: (一)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四)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

(五)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还应符合常住地省有关要求。目前,对于户籍地不在福建,常住地在福建的申请人申领优待证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中,适时向社会公布。

(六)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