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912714P/202504-000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02
发布机构: 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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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有哪些补助的回应

作者:屯溪区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08:53 信息来源: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