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912714P/202411-00002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1-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WU 词:
内容概述: 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问题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问题的回应

作者:屯溪区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6:48 信息来源: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问题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 2 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