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党政信息、政务开、文明创建、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人姓名:余牧
联系方式:0559-2596568
办公地址:屯溪区阳湖镇柏山路3号林业局大楼4楼4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优待抚恤和拥军褒扬股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机构职能: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
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和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人姓名:胡卫辉
联系方式:0559-2596569
办公地址:屯溪区阳湖镇柏山路3号林业局大楼4楼4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安置管理股(就业创业股)
机构职能: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驻歙单位安置和选调工作。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负责人姓名:胡卫华
联系方式:0559-2596711
办公地址:屯溪区阳湖镇柏山路3号林业局大楼4楼402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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