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60923Y/202304-0001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志英解读《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09:19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全国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基金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特别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出台,全面构建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立体式基金监管体系,同时明确将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举报范围。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化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要求,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了《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四、工作目标

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五、主要内容

奖励的条件、标准及审批发放流程

六、创新举措

(一)切实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积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二)坚持畅通渠道、优化流程,有效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三)强化案件保密、信息安全,坚决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权益。

(四)严格举报查处、奖励审核,正面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县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屯溪区医保局将围绕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深化专项检查、提高智能监管水平、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基金监管工作,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牢牢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确保基金监管取得成效,参保人员权益得到维护,基金安全得到保障。

九、政策咨询方式

单位: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559-259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