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回应】关于异地就医门诊报销问题答复
问:我妈妈在屯溪参加的医保,去杭州浙二医院治疗眼睛白内障,已经办理异地就医报备,门诊这块的费用请问是否可以报销。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异地就医门诊报销”问题,屯溪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您并经医保系统查询,金某为屯溪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于2022年7月、8月产生两次住院费用并即时结算,两次住院前一天均在门诊产生相关检查费用,根据目前黄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相关政策,已告知其将住院前费用及相关材料送至屯溪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受理,屯溪区医疗保障局将依规对其提交的材料审核结算后予以拨付到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账户。您表示对答复内容知晓并满意。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屯溪区医疗保障局具体联系。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