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60923Y/202401-00016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机构: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09:50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任命:
  张永生同志任区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茅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程鹏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身份不变);
  查宜宝同志任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昌霖同志任区司法局昱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黎峰同志任区司法局新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再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昱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玮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华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昱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项莹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原同志任屯溪老街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艳芬同志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汪晨同志任区水利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志英同志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曹化亮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