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11-00046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机构: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社会保障】咨询医保报销问题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09:54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问:本人最近去黄山市人民医院挂方便门诊开慢性病的药,期间还开了部分不是慢性病的药品。结果300多元的药费只报销了十几元。请问其它药品是否没有按普通门诊共济来报销?

答: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医保报销问题”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已电话联系反映人,反映人系屯溪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经查询,因黄山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时医保待遇类别选择错误,导致反映人医疗费用未能正常报销。已与黄山市人民医院联系,反映人可至医院进行退费重新结算。反映人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联系屯溪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