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60923Y/202512-00010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12-31
发布机构: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医保局2026年1月工作计划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0:21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1.继续常态化监测医保信息化重点功能应用情况详情,及时传达市局通知要求,督促医药机构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医保信息化相应指标要求。

2.根据省局集采药品直接结算工作有关要求,组织我区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药货款委托结算协议,并对参与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做好跟踪指导,对流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汇总上报。

3.对截至2025年底,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报告,重点针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