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0 |
0 |
18 |
0 |
18 |
52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5.45%,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工作部署、外地区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