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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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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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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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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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
26.98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04万元,下降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02万元,下降44.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02万元,下降44.5%,下降原因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年久报废,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3.02万元,下降61.4%,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工作部署、外地区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