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85/202504-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公民 发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机构: 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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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标准及依据

作者:屯溪区黎阳镇 发布时间:2025-04-28 15:17 信息来源: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国家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
依据是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人口科技[2011]18号《关于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