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306/202409-00010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屯溪区阳湖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阳湖镇 发布时间:2024-09-09 09:44 信息来源: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兖溪村、紫阜村:

《屯溪区阳湖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屯溪区阳湖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严禁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搞平均承包;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坚持土地延包原则。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 30年。延包试点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积极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准确掌握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落实落细延包试点工作规程

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试点。

(三)全面开展合同网签

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作用,依托现有土地承包数据库成果,采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自动生成电子合同,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合同网签和日常业务变更。

(四)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严禁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五)加强延包档案管理

将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档案管理,做好整理归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镇级工作方案(2024年8月15日前)

延包办公室制定《阳湖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报区级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宣传培训(2024年8月18日前)

土地二轮延包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量大,镇延包办要抓好延包工作的学习培训,同时要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等宣传工作。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村民了解政策,打消顾虑,形成共识,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和配合。

(三)成立机构(2024年8月20日前)

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村级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延包工作小组。

(四)摸底核实(2024年8月底前)

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承包人口变化、农村土地现状、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

(五)延包方案(2024年9月20日前)

各村组结合本村人口增减、土地变化等实际情况,制定延包方案,明确延包原则、延包方式,政策界限等有关事项,并在本组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报镇政府批复,同时上报区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开展调查(2024年9月30日前)

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村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承包经营权入户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七)审核公示(2024年10月20日前)

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八)订合同(2024年10月30日前)

根据公示结果,经村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由第三方技术单位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后,利用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入户开展合同网签工作。

(九)总结完善(2024年11月底前)

继续做好完善证书和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基本完成全镇到期承包农户延包工作。同时对全镇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镇财政、纪委、司法、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各负其责,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延包试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法规性强,有关村、站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我镇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深入研究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延包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加强政策支持

及时召开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镇延包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延包试点工作的日常指导,镇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任何单位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得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

(四)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协同、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推进延包工作。充分利用镇村人民调解机构,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用好“提示单、催办单、督办单”,做好工作提示,对明显落后进度的予以催办;将延包试点工作纳入村居目标考核;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工作推进不力,借机侵害农民利益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59-216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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